據報導,imB這個資金借貸平台出槌了,負責人表示因投資失利,所以就一時失慮進行不該做的金流移動行為;站在投資人立場,這無疑是一種詐欺行為。
以下僅為參考現有新聞資料所彙整,如與事實有雷同,那就是「我夢到的」
這個公司在幹嘛
這間公司是一個「借貸媒合平台」;簡單說,有人「滿手現金(簡稱A)」,但也有人「很缺現金(簡稱B)」,A思考:我可不可以透過「協助他人」的方式,賺取小利(通常就是所謂的利息);B很著急:我到底要怎麼生出現金才能讓我度過難關。所以這個借貸平台,正是提供了這兩種人「互動」的機會。當B需要現金的時候,B就上這個平台「借錢」;這個平台就會借我錢,之後再依條件還錢就好。
講到這裡,就可以看得出來:其實這就是一個線上化的「私人借貸」概念。
實際運作
對於B來說,這個平台可以讓他解救當務之急,所以B會認為,我是跟這個平台借錢,所以之後要還款,是「還給平台」
但依據新聞指出,這個平台有個「投資人」的角色,照一般人對於「投資」的理解,是「投資人提供相關資金換取一定權利,經過商業市場活動而取得額外的獲利(或損失)」,所以這些所謂的「投資人」,實際上就是上面講的A,只是在這個平台上被冠上了「投資人」的名義,A將錢(入股金)給平台,讓平台可以將現金撥給B,所以產生了一個「A『入股』平台,平台將現金『借貸』給B」的兩段法律關係:「A vs 平台」、「平台 vs B」
至於A跟B是否互相知道彼此?這個問題可預期是「否定」的,對於平台來說,這樣除了比較單純外,也創造出了「話題性」,假設:平台包裝成「一個投資專案」,會員投入入股金,還本獲利(有利息賺),這樣就能夠夠必免A跟B有機會打到照面(姑且不論有沒有擔保)
(待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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