洛克斐勒家族辦公室的成立,並不是一個突如其然的想法
回顧洛克斐勒家族的發展,就可以清楚知道為什麼要這麼做
【石油帝國的建立】
講道洛克斐勒家族,最著名的就是「石油」
這個曾經讓人覺得很莫名其妙的「黑水」,在19世紀成為了洛克斐勒的敲磚石
在洛克斐勒的努力下,達到了「壟斷全美90%石油」、「1914年財富達美國GDP 2.4%」的巔峰
也出現了第一部經競爭法律 – 反托拉斯法
【反托拉斯法的影響】
這個法律的公布,讓洛克斐勒所掌有的「標準石油公司」被拆分為37個地區性石油公司
本來「全歸一人所有」的狀況,變成「37個上市公司」
乍看之下,這部法律的適用,沒有甚麼特別的
不過,壓力就是在於,「有37個讓外人入侵取代的機會」
(台灣也有類似的故事,味全集團就是例子)
這時候「信託」的概念開始運用於家族中
【家族辦公室的操作】
為了讓財富傳承,從第二代開始,透過「信託」開始作分散股權的動作
先等一等,「分散股權」這個動作,乍看之下反而造成了權利的稀釋
沒有一個家族成員具備絕對的控制力,似乎,整個運作上反而會綁手綁腳
(用政治的角度來想像,就是行政權想要的法案,立法權不給過,然後就互相牽制…)
不過,這點也是巧妙之處
第一,個人持有的股權(本金),原則上是不能動的
成員中可以取得的是「因本金所取得的孳息」
(不過,對洛克斐勒家族來說,孳息就高到不行,絕不會是目前央行的法定利率……)
想到本金?可以,必須經過信託委員會同意才能變更股權的持有
不過這個「同意」,可沒有那麼簡單~
第二,資產要怎麼管理?透過家族辦公室的成立來管理
每一個財富工作的運作,都會以「理事會(或同等概念的委員會)」來管理
其中一半是家族成員,一半是專業人士(會計、法律、教育、金融等等)
產生一個絕妙的平衡 :
就算家族成員全票贊成某個議案,一樣無法通過,必須由專業人士支持才能通過
這就是洛克斐勒家族辦公室給我們的啟發 : 我們相信專業,在專業人士的評估下,賦予財產最妥適的運用
當然,這個家族的故事,絕不是幾百個字就可以說明清楚
不過這個家族演繹了一個很棒的模式
「教育的傳承 + 家族辦公室 + 信託 + 基金會」
有趣的是
這個家族的個案,看起來「家族辦公室」與「信託」兩者迥然不同
這跟我們目前理解的「家族辦公室」似乎有些不同
不過這個問題,也剛好就是兩國制度、文化上的不同,所產生的理解上落差
畢竟在英美國家,信託行之有年
就算沒有家族辦公室的設計,相信洛克斐勒家族一樣可以透過信託制度,成功的將財產做承傳
這個個案目前成為全世界家族辦公室的經典個案
也值得細細品味
關鍵字 : 家族辦公室、信託、基金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