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聞連結: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315/7732268
虛擬貨幣一直是個有趣的討論
一直以來,這種案件常常發生在刑事,只是剛好這個案例是台灣著名的交易市場(https://ace.io/),也牽連到了著名律師,所以格外令人注目
(誰是虛擬貨幣的主管機關)
其實金管會經由行政命令,已經是虛擬貨幣界的主管機關
(https://www.fsc.gov.tw/ch/home.jsp?id=96&parentpath=0,2&mcustomize=news_view.jsp&dataserno=202309260005&dtable=News)
不過虛擬貨幣確實是當代顯學,不但有高度技術性
也有高度不穩定性
所以在制度的設計上,還存在有諸多的不確定性
這邊就會面臨一個問題:我們要採用「事先預防制」還是要採用「事後制裁制」
但可以肯定的是,目前這兩個模式,至少目前來看
都不足以讓這個領域產生足以保障投資人、保障幣商的雙贏局面
我們只能期待,隨著時間發展,可以發展出健全的制度
(無罪推定)
我們都知道「無罪推定原則」,在還沒有經郭法願盼覺,都該推定無罪
涉案人員雖然都已經羈押了,似乎這些人涉案程度不淺
但我們還是應該靜待司法判決
不過,新聞報導的流量很大,多少也加深了第一眼印象
相信當事人心理壓力一定非常的巨大
也希望在接下來的司法程序中,可以還原最正確的事實,並且給予最適當的評價
(到底有沒有詐騙)
說實在話,以新聞報導的資訊,還沒辦法正確理解「到底有沒有觸犯詐欺罪」
詐欺罪的要件有好幾個,第一步就是要有「詐術施行」
究竟這些涉案人員有沒有「詐術」,白話文就是「話術有沒有達到『完全與事實不符』」的境界
這部分就留給司法程序認證
關鍵字:詐騙、ACE、虛擬貨幣、羈押、詐術